各学院、书院:
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结合春季学期学生心理特征与我校实际,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服务全过程,聚焦学生突出心理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干预、个性化帮扶,筑牢校园心理安全防线,守护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园安全稳定。
一、工作目标
(一)精准识别:全面掌握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关注重点群体,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二)有效干预: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对不同程度心理困扰学生分层分类干预,化解心理危机。
(三)氛围营造: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增强心理韧性,构建温暖包容、互助友爱的校园心理环境。
(四)责任落实: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杜绝形式化、漏管、处置滞后等风险,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抓实落细关键举措构建闭环工作体系
1.全覆盖开展心理排查
组织方式:综合运用班级走访、宿舍谈心、班级心理委员反馈、任课教师学情沟通等方式,实现全体学生排查无遗漏。
内容重点:关注学生学习状态、人际交往、情绪表现、行为习惯,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台账管理:建立专项排查台账,对学生心理状态分级分类标注(一般关注/重点关注/高度关注/危机预警),定期汇总分析,形成风险预警清单。
2.健全排查结果闭环处置
一般关注学生:由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常态化谈心疏导,缓解即时情绪压力,定期回访。
重点(高度)关注学生: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落实一对一定期跟踪干预。
危机预警学生:第一时间启动危机干预预案,联动学院、家长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规范转介、治疗、复学评估全流程,确保危机事件早化解。
3.深化校院医协同联动
学校心理中心牵头,建立校、院、医三级协作机制,完善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协同处置流程。持续畅通与属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绿色通道,规范心理评估、危机转介、住院治疗、复学评估等环节衔接,提升危机干预专业性与时效性。
4.营造积极向上心理氛围
以五育并举为抓手,各学院书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引导学生规律作息,合理运动,培育乐观向上心理品质,增强心理韧性,营造温暖包容的校园氛围。
(二)精准把握春季学生心理特征强化宣传引导
1.分层分类开展春季心理科普宣传
拓宽宣传载体,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矩阵。线下依托课堂教学、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展板、专题班会、团日活动等阵地,高频次普及春季生理与心理变化规律,细致讲解春季常见情绪问题的具体表现、诱发原因以及简易可行的自我调节方法,破除学生对心理问题的认知误区,消除“谈心理色变”的抵触情绪。线上依托心理中心公众号、各学院书院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学生常用平台,定期推送春季心理调适科普短文、小贴士等轻量化内容,聚焦“开学适应、学业压力、就业焦虑、宿舍人际、情绪管理”等学生高频关注话题,推出系列专题科普内容,用通俗易懂、贴近青年学生的语言,让心理科普知识入脑入心。
2.聚焦关键节点开展靶向宣传
紧扣开学初期、换季情绪高发期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靶向宣传引导。开学初期重点围绕“假期到开学的状态转换、校园适应、人际磨合”开展宣传;日常换季时段重点围绕“季节性情绪波动调节、压力管理”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内容贴合学生当下需求,真正解决学生实际心理困惑,引导学生主动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树立“心理有困扰,主动求帮助”的正确理念。
3.普及心理求助渠道
将学校心理中心咨询时间、咨询地点、预约方式等核心信息,通过班会强调、群内推送等多种形式,反复告知全体学生,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清晰知晓求助路径。同步宣传心理健康咨询的公益性和专业性,消除学生顾虑,鼓励学生遇到自身无法化解的心理困扰、情绪问题时,主动联系辅导员或前往心理中心寻求专业帮助,杜绝心理问题积压加重。
(三)动态关注重点群体建立分级关注台账
重点关注以下五类学生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动态跟踪台账:
1.毕业年级学生:重点关注专升本成绩公布、求职择业、毕业论文答辩等关键节点学生情绪变化,针对目标落差、求职失利、未来迷茫等问题开展专项帮扶。
2.既往有心理问题学生:建立学工部、心理中心、专科医院、各学院(书院)联动机制,持续跟踪干预,防止问题复发或加重。
3.人际与适应不良学生:聚焦宿舍矛盾、班级互动摩擦等问题,辅导员、心理委员及时介入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冲突。
4.学业与经济困难学生:将心理疏导与学业帮扶、生活资助结合,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学业指导,为经济困难学生落实资助政策,缓解现实压力引发的心理焦虑。
5.突发变故与隐形波动群体:主动排查遭遇家庭变故、情感挫折、健康问题等重大生活事件的学生,以及情绪行为显著反常的学生,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防范急性应激反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工部、各学院书院和心理中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学院书院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风险防范
警惕排查形式化、重点群体漏管、研判不深、转介不畅、回访缺失、家校失位等风险隐患,定期开展工作自查与督导,及时整改问题。
(三)做好报送工作
1.新增心理异常学生:各学院书院如有新增心理异常学生请及时上报心理中心,便于后续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
2.特色做法与典型经验:各学院书院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特色做法与典型经验,于2026 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心理中心,由中心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鹏
联系电话:13903756036
学工部 体育与心理健康教育部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