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我校网络阵地管理,确保新媒体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现就开展新媒体自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备案范围
各单位(部门)、各系(院)以学校或本单位名义注册并使用的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抖音号、快手号、报纸等各类新媒体账号平台。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开设的新媒体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媒体备案登记表》(见附件),账号务必全面,信息务必准确,务必做到凡有必报。
2.各单位(部门)对已登记的各级各类新媒体网络平台账号发生更名、载体迁移、负责人或管理员变更、账号类型变化等情况,要按程序及时进行登记和备案。
3.报送方式:2024年3月14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部门)将《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媒体账号备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党委宣传部邮箱pzxyxcb@126.com。
联系人:宋婷婷
联系电话:13603750330
党委宣传部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