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初期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易发时段,学生返校后将面临生活适应、课程补考、宿舍人际、经济困难、身体健康等多重压力。为切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抓实抓细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有效提升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和心理健康素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职业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5〕4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返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
1.博学书院、护理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汽车学院对2024级重点关注和高度关注学生进行跟踪回访,与学生本人、家长沟通,了解其暑假期间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将工作记录电子版于9月11日之前交给心理中心程斐斐或者王一飞。心理中心将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跟踪回访,并进一步完善其心理档案。
2.各学院(书院)对2024级一般关注学生进行谈心谈话或者跟踪回访,于9月11日之前完善工作记录,动态管理其心理档案。
3.各学院(书院)要切实加强预警研判,系统梳理开学前后心理安全风险。积极组织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学生干部等广泛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实现2023级和2024级所有班级学生全覆盖。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离异留守家庭学生、暑期发生负性事件或者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学生等特殊群体,摸查并认真分析在校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同时留心有无新增心理异常学生,视心理异常程度及时上报心理中心。
二、做好排查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做好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工作。各学院(书院)要根据排查结果及时更新动态心理库,重点做好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学生的关注工作,落实“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工作措施,切实消除和降低风险隐患;对问题严重的学生,要根据学校心理周报、月报、随时报工作指引进行干预或上报心理中心,同时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诊工作。
2.做好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院(书院)要切实做好返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学生积极适应、合理安排学习生活,通过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心理沙龙或团体成长等活动,帮助学生尽快恢复最佳的学习状态。25级宣传教育重点在适应、人际等,24级宣传教育重点在学业压力、人际、情绪、自我认知等,23级宣传教育重点在实习就业压力、亲子关系等。
3.各学院(书院)将排查中新增的存在心理问题且需要重点(高度)关注的学生信息统一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已经建档的重点和高度关注学生不用上报),电子版于9月12日之前发至心理中心代鹏,纸质盖章版随后交至心理中心测评兼档案室。
三、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和实践活动
各学院(书院)要切实做好全体返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目标,尽快适应新学期的学习、生活节奏。心理中心将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帮助学生释放压力,健康生活。
四、做好个性化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中心将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作用,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开展心理咨询、一对一沟通、同伴互助、团体辅导等活动,及时做好“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等工作,同时建立25级重点(高度)关注学生心理档案,实施“一人一案”,做到跟踪管理、疏导到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切实抓早、抓小、抓细、抓全、抓实。及早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2.完善体系,及时反馈。各学院(书院)应完善校级、学院、班级、宿舍的四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宿舍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心理专员(辅导员)→心理中心”信息快速联动制度的重要作用,确保信息畅通,能够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
3.严格排查,注重方法。各学院(书院)在排查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开展工作时既要深入到学生中去,又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保护好学生自尊心。
学生工作部
体育与心理健康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