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由平顶山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主办的让文明之光照亮新征程——平顶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暨《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举行。市委副书记赵宏宇出席仪式,宣布活动正式启动、《条例》正式实施。我校受市委邀请参加了活动。

据了解,每年3月第一周为我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条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定于3月1日至5日在全市同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系列活动。我校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从青年志愿者协会、剪纸艺术协会、博艺美术社、国旗护卫队、礼仪队精心挑选了20余名优秀志愿者,协助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现场,我校深入结合《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通过志愿服务展板、剪纸版画作品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赵宏宇在与会领导的陪同下,到我校展台前视察指导,详细了解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并对我校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主题创作的十多幅剪纸、书画(含国画、版画)作品给予了高度赞赏。众多作品中,反映去年夏季抗击河南水灾的“与洪流搏斗”雷锋形象剪纸和红船精神的版画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活动结束后,市委领导为我校颁发了2021年度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我校“文明交通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牌匾及荣誉证书,并对我校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2022年的发展提出了诚恳的冀望和建议,鼓励师生以学习《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契机,影响和带动更多人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在文明校园、文明城市创建中贡献力量。
(供稿/文明办 摄影/李雨晴 撰稿/韩娜 编审/马金 审核/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