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达标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真正为学生终身健康发展奠定扎实基础。为更好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认真组织和落实相关任务,保障测试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全、有序、真实、高效地完成,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校长牵头,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体育学院、团委、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召开测试工作协调会,落实各部门工作分工。
2、督导检查测试工作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二)教务处主要职责
1、每年新生入学后,在体质健康测试前及时向“测试工作小组”提供学生电子版的基本信息。
2、配合上级工作组对我校体质测试工作的复核,协调被抽测学生所在学院的课程安排。
3、对测试出现缺考、替考、故意漏跑、瞒报和篡改成绩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与教育。
4、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
(三)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
1、向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传达相关测试工作要求,引导学生端正测试态度,布置学生积极参加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
2、依据校医院出具的鉴定,负责因病或残疾暂缓或免测的学生,填写的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3、对测试中出现无故缺考、替考、故意漏跑、瞒报和篡改成绩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与教育。
4、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第九条要求,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作为学生评优与评奖的重要依据。
(四)校医院主要职责
1、做好测试区域、测试时段的医疗救护工作。测试期间,校医院安排医生值班,并备有医治运动疾病、运动创伤的药品。
2、对因病或残疾的学生所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进行鉴定,作为学生申请暂缓或免测材料依据。
(五)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测试工作教师的业务培训;负责“测试中心”的测试仪器、场地器材维护工作。
2、根据学校教学活动时间的总体安排,与教务处沟通合理安排各学院测试的具体时间,制定测试时间详表呈报教务处及各个学院,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3、测试前向学生强调测试安全。
4、测试前教师督促指导学生做好热身活动。
5、测试记录表单项测试完毕后,负责测试教师填写成绩并签字或盖章,所有项目测试完成后,学生确认签字并上交成绩单。(没有教师签字或涂改成绩无效)
6、负责组织实施“补测”工作。
7、负责对学生提出“免测申请”的相关材料的审核、批复与存档工作。
8、负责每年度测试数据的整理、分析与上报工作。
9、负责提供测试中心咨询电话,为学生解答相关测试问题。
三、测试项目及成绩认定
(一)测试项目
男: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仰卧起坐,800米跑。
(二)评分标准
测试对象 |
单项指标 |
权重(%) |
大学各年级 |
身高、体重 |
15 |
肺活量 |
15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三)成绩认定
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标准》测试,各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测试。参加测试学生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2、测试前主动向测试人员出具有效证件,并按测试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参加测试。
3、测试前学生要认真阅读体质测试安全告知书及项目测试方法,并根据测试项目的特点做好热身活动。
4、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平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处理。
5、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测试前应出具三甲医院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并到平职学院体侧中心进行鉴定,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表),交体质健康中心备案。
6、对不能按时参加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并在补测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逾期不测者,后果自负。
7、参加测试的学生严禁携带饮料、食品进入测试场地,严禁乱扔纸屑、垃圾。
8、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听从测试老师的管理,测试过程中,注意室内外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和嬉闹。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好测试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协调,确保测试各项工作有序完成。
2、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测试的动员、组织和成绩认定等工作。
3、各院(系)要始终把学生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确保在学生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开展测试。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起施行,由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2日
附件: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班级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原因 |
|
体育老师签字 |
|
所在系部 签字盖章 |
|
平职学院体质测试中心签字 |
|
备注 |
第二页附页(诊断证书复印件A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