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传统习惯,由此引发的人身伤害等事故也屡见不鲜。记者从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获悉,年后上班,事务所就接到很多应如何索赔 的咨询电话。从每年的事故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燃放方法不当、烟花爆竹质量问题、捡拾残花炮等原因导致受伤。在这里,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对市 民普遍咨询的案例予以详细解答,以便供市民参考。
家住香工街,9岁的小刚大年初一下午在自家楼前玩耍时,他捡起在马路边未炸响的鞭炮放到路边一冒着黒烟的垃圾堆里,一声巨响后,小刚眼前一黑,立即感觉左脸一阵巨痛,左面脸部烧伤了2平方厘米表皮。
王金海律师:这种情况维权最麻烦,由于无法鉴定鞭炮的质量,也不知道该鞭炮的生产厂家,故无法对该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权利。小刚今年才9岁,属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由父母陪同并指导,现小刚由于单独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自己受伤,其父母的监护职责未履行到位,应当由其监护人—小刚 的父母承担责任。
大年初七,黄河路一家商场开门营业,门前地上燃放起一串串红红的爆竹,引来有许多路人驻足观望。突然一枚爆竹崩在小丽身上爆炸,小丽雪白的裘皮大衣上面立即被烧了一个拳头大的黒洞儿。
王金海律师:商场在这件事上是有责任的,因为放鞭炮是一种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商场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路人安全。由于其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小丽的裘皮大衣受损,商场作为这一事件的管理者和受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大年初三早晨,家住某小区的李先生发现自己的爱车前挡风玻璃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大爆竹炸得体无完肤,车内一片狼藉。可是停车附近有近百家住户,是谁家燃放的不得而知,而自己的车只有交强险,找谁赔呀?
王金海律师:这种情况属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上百家住户,李先生要全部起诉到法院,维权成本远远高于他更换一块玻璃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