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定,来约束成员的举止。《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
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首先必须要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
要“自律”和“他律”结合。要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自觉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长鸣,提高“思政、践廉”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