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第四季度好人好事、善行义举榜人物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学院广大师生在深化文明创建、促进学院发展中的文明风采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现面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征集第四季度好人好事、善行义举榜人物。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面向本支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生,推选第四季度好人好事和善行义举榜入选人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好事和善行义举,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家属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4、支持、理解、参与社会及学院重要工作、重大建设事迹突出的;
5、坚持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6、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7、在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8、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理念,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中事迹突出的;
9、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及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中进行发掘推荐,收集汇总好人好事和善行义举人物事例,做好候选事例的调查核实和把关工作,从中择优向学院文明办推荐上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择优推荐2—3件好人好事,推荐1人入选善行义举榜。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好人好事,作为集体申报。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好人好事经文明办组织人员审核评审后,评出学院第四季度十大好人好事和善行义举榜。事迹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择优推荐上级部门。同时对评出的好人好事和善行义举按所在支部部门,在精神文明先进考核时对支部予以加分。
三、材料上报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于12月27日前报学院文明办。
2、联系人:魏宏伟(6263、69196)
附:平职学院好人好事推荐表、善行义举榜推荐表
平职学院文明办
2017年12月21日
学院第四季度好人好事推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部 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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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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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4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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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院文明委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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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职学院第四季度善行义举榜推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被推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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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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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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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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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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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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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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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4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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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院文明委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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