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集团党委统一安排,拟开展2018年春节慰问工作,现将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条件
1.建国前老党员: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
2.生活困难党员:家庭人均月收入450元以下、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建国前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2.统计表电子档、加盖公章的纸质档请于2017年12月27日前报送至组织部
注:各单位上报生活困难党员请与本单位工会核对名单(工会特困职工库),已列为工会特困职工对象原则上不重复上报。
附件: 表一、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
表二、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