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 根据学院团委、系党支部的工作部署,规划团总支每学期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督促团总支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基层团支部工作。
2. 及时传达学院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向党委分管领导及上级团组织汇报团的工作情况。
3. 主持召开会议、常委会议、基层团支部工作会议,商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人事奖惩等问题。
4. 关心各级团干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进步成长,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专职团干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及实际困难向学院团委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5. 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形成团结、民主、协作风气,全面负责团委工作人员的聘评考核工作。
6.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随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基层组织情况,并及时总结推广。
7. 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团内重大活动的开展。
8. 组织召开团代会。做好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
9.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化工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 协助团总支书记开展日常工作。
2. 指导、检查和监督团总支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参加其重要会议,负责收集部门工作材料并向系和上级团组织有关部门报告、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3. 根据组织工作情况,及时向各级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团干部。
4. 负责指导学生社团工作,安排团干部培训,管理好团校。
5. 负责各系(院)团员退入团及有关奖惩事项的审批、评议工作。
6. 负责每年一度的各种评优、表彰工作。
7. 经常性与兄弟系和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为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8. 负责管理好团委网页及大学生创新基地。
9. 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部长岗位职责
1. 根据团委统一部署,主持制定组织部工作计划,并作出具体安排。具体负责对团支部建设和经验交流工作、基层组织的考核及团务工作三大主要任务的检查、落实和总结汇报。
2. 负责对团组织生活的安排和对团支部、团员的考核,具体实施一年一度的评优、表彰工作。
3. 具体负责安排每学年的团干部培训,负责团校的日常工作。
4. 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5. 负责团员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和更新工作及有关团情调研工作。
6. 主持召开各系(院)分团委组织部长会议,布置检查、交流工作。
7. 主持召开组织部全体会议,传达、研究、安排、检查组织部各方面工作。
8. 协助书记具体处理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诸如创建红旗分团委、先进团支部的计划安排、团干部培训、有关奖惩事项等。
9. 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团部部长岗位职责
1. 负责指导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对上述学生团体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2. 负责对上述各学生团体组织开展的各项学生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3. 参加上述学生团体的重要会议,审查其工作计划及重要决定。
4. 主持对上述学生团体聘用的学生干部的工作考核或审查其考核结果,定期向其所在系(院)通报其工作情况。
5. 负责指导、协调各专业性学生社团的工作。
6. 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部长岗位职责
1. 根据团总支统一部署,主持制定宣传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团的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工作起领导执行、检查落实作用。
2. 负责各种墙报比赛的筹备、评比工作。
3. 主持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并编写情况简报报送校领导和有关部门。
4. 主持召开各团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检查、交流工作。
5. 主持召开宣传部全体会议,传达、研究、安排、检查宣传部各方面工作。
6. 负责团总支文印和文件、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 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部部长岗位职责
1. 根据团总支统一部署,主持制定文体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 负责大学生艺术团、人员选拔、培训、管理及活动安排,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等全系性活动。
3. 具体落实院内各类群众性学生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 负责系际或交流中的文艺联欢、联谊、竞赛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参加学院、市级的大学生文体比赛的组织工作。
5. 主持召开各系团总支、学生会文娱部会议,布置检查、交流工作。
6. 主持召开文体部全体会议,传达、研究、安排、检查文体部各方面工作。
7. 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长岗位职责
1.根据全国学联章程和团章有关规定,代表团总支负责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2.帮助团总支选配、培训、考核干部,及时向学生会干部所在院反馈其工作表现。
3.做好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完成对其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督导。
4.培养团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
5.指导、帮助学生会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6.帮助团总支制定计划,开展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
7.指导帮助团总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8.及时向团总支请示、汇报学生会工作,并向学生会传达党委和团委的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