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考试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巡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考时间
2025年5月6日至5月9日
二、巡考安排
期中考试期间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巡考工作组,对期中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校级考场巡考工作组
校级考场巡考工作组由督导处、教务处人员组成,负责校级层面的考试指导和巡考工作,抽查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组 长:吴延昌
副组长:张麦玲 李学军
成 员:信熙卿 李新奇 刘宏培 刘秋伟
(二)院级考场巡考工作组
院级考场巡考工作组负责对所属学生和所属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纠正考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等。
三、巡考内容及要求
1.巡考人员应佩证上岗,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应注意不要影响考生考试。
2.检查监考人员到岗、考场清场、考生就座、考试组织、考生证件检查、考生违规物品收缴、考试试卷的保管、分发与交接等情况。
3.检查考场的考风考纪及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形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4.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督促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并报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5.学校和院部巡考人员需认真记录考场组织情况和考务人员履职情况,填写巡考记录表(附件1),于5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督导科(教务处307室)。
附件: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场巡考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