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意见,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21〕339号)以及《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平职学院〔2023〕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材建设、选用及管理工作的审核把关,要求完善各院部教材建设(选用)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院部完善教材建设(选用)工作组。组长由教学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可由相关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主编和企业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人数7-11人。
二、管理职责
1.制定院部教材建设规划。
2.负责对本院部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初审。
3.负责对本院部编写和选用教材的内容进行政治审查、质量审核和学术把关。
4.负责指导各专业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推进院部教材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
5.负责院部教材选用审核、公示、备案及清查工作。
6.积极动员、组织、服务教师,建设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材建设(选用)工作组成员的遴选与聘任工作,并组织相关成员研讨制定本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规程。
2.各院部教材建设(选用)工作组成员,需经本院部公示无异议、党政负责人签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3.各院部于2月28日前,将院部教材建设(选用)工作组成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1份和电子版(pdf盖章版和word版),报送教务处302室李新奇处。
附件:
1.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平职学院〔2023〕2号)
2.院(部)教材建设(选用)工作组成员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