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各项目组对照要求,认真梳理研究成果,撰写《结项书》及《结题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组所提交的结项材料全面审阅,并于2023年12月23日对学校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评审答辩。经综合评议,33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拟通过结项,2项不予通过,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刘保福(短号:63675)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