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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0-05-12 19:59   审核人:

平职学院关于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充分发挥我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加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规定。

一、成立工学结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专职教师和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是:

1.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

2.负责新专业的市场调研、论证和申报。

3.了解各行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等方面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4.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

二、认真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根据岗位群的需要,按照CBE模式逐层进行能力分析,设计教学单元、模块,构建课程体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强调工作与学习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

(二)专业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岗位职业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及教学规律指导制定工学结合的优质核心课程标准。根据工学结合优质核心课程标准,各专业组织编写相应教材,制作课件等。

(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2+1”、“233”等有效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修订。第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在校内授课,以公共课平台的形式做好基础课的教学;第二学期,根据专业情况不同和工学结合特色的不同,在保证公共基础课正常开设的情况下,专业基础课进行各种教学形式的教学改革;以后的各学期,以专业具体情况和工学结合特色为重点,专业课本着改革的思路对教学内容及进行大胆的改革。

三、教学计划的执行与教学组织管理

(一)教学计划的教学运行模式

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专业情况不同,可以实行学分制,在此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培养时间3-4年,原则上的培养时间为3年,第四年是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学分不够需重修,重修期间需要收取重修费,每门课程的重修收费500元。

2.校内授课模式:校内课堂授课要打破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法等多种方式进行授课。

3.校外教学中的顶岗实习:学生以分批轮换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必须达半年以上。

(二)教学计划的执行与教学组织管理

1.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行的弹性学制,教学计划的执行与教学管理实行科学、严格、规范、灵活的管理体制。

2.各学期的教学安排。

第一学期,教务处按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统一安排所有教学工作。

第二学期,教务处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在此基础上,各系部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专业课程,根据这些课程安排学生可以进行选修课的选修。

第三及以后各学期,各系部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对该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其中“两课”以讲座或互动式授课形式进行,“英语”可以以对话、讲座等的方式开设,“体育”以俱乐部形式开设,这三门课程可以开设在业余时间,强调期末的能力考核。

3.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各系部在安排专业类课程时,在校内实行一体化授课、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等注重能力培养的形式授课。校内实践教学,生产性实习学时需占实践教学总学时的80%以上。

4.在校外的顶岗实习,首先要求顶岗实习教师根据专业课程标准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内容包括本次顶岗实习目标、要求、考核办法和实习进度计划;其次学生写出顶岗实习的工作计划(或课题报告),要求实习前必须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强调顶岗实习的重要性,确保顶岗实习效果。在顶岗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必须按照生产单位的要求执行,遵守实习岗位纪律。实习过程中,要求学生写顶岗日记,每日不少于200字,最终由顶岗实习学生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顶岗实习报告。

四、教学监控及质量考核

(一)学院对系部各专业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的监控及考核

1.在上一学期末,由教务处和各系部组织安排好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工作,由教务处下达学期教学工作量文件,各系部按文件执行,原则上各单位不能调整教学安排。

2.新学期开始时各项准备工作的督导、学期中间的教学质量检查及学期期末的最终考核必须继续执行,在形式上要有创新。

3.对于顶岗实习环节的监控考核方式:

(1)顶岗实习开始时,学院对顶岗实习计划、工作计划(课题报告)进行抽查;

(2)顶岗实习执行过程中,学院对顶岗实习情况要进行巡视、检查;

(3)顶岗实习结束,抽查学生顶岗日记、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顶岗实习报告和批改情况、答辩纪录。

(二)各系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的教学过程中的监控及教学质量考核

1.在校内进行的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等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其过程监控及教学质量考核按照校内有关制度执行。

2.在校内进行的实践性课程,其过程监控及教学质量考核按照校内有关制度执行。

3.在校内进行的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根据课程具体情况由各系设置综合性考核方案,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对学生掌握的知识、能力进行考核。

4.校外顶岗实习的监控及考核:

(1)校外顶岗实习期间,要突出企业对学生的监控及考核。由企业按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技能发挥、劳动态度、纪律性等综合评定成绩(在《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上执行),该成绩占本次顶岗实习成绩的60%;

(2)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由专职教师对学生的顶岗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指导。

(3)由专职教师对学生的顶岗日记和实习报告的质量、内容进行评阅,并结合巡视检查情况给出成绩。该成绩占此次顶岗实习成绩的40%。

(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

企业评定成绩×60%+学校评定成绩×40%=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5)学生顶岗实习结束,由校企双方组织顶岗实习考核小组,对每个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对学生颁发“顶岗工作经历书”。

附: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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