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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 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0-05-12 19:49   审核人:

河南省教育厅

教高〔2007〕776号

河南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

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将择优重点建设300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点。今后,我省名牌专业建设将与国家特色专业建设接轨,统称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

二、“十一五”期间我省计划建设300个左右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含高职高专专业)。

2007年度计划建设60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本科专业40个,高职高专20个。具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高校推荐限额为4个,其他本科高等学校推荐限额为2个;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推荐限额为2个,有三届(含三届)以上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或具有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中央财政支持的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高等职业院校,推荐限额为1个。超额推荐不予受理。

三、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期限为2--4年,须接受省教育厅检查与验收。检查验收以《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上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

四、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07年度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从确定的省本科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已公布的2005年度省本科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点中,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

2005年度省本科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点拟参与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的,亦需按照要求重新上报材料。

五、我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材料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各个院校申报特色专业建设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四份)和《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有关材料请登陆教育部网站“高校教学”栏目(http://www.moe.edu.cn/)或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http://www.hie.edu.cn)下载。

六、有关申报材料请于2007年11月5日前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河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秦剑臣 电话:0371—69691865

李建壮 电话:0371—69691869

电子邮箱:hhgaojiao@163.com

附件: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专业 建设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印发

教育部司局函件

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7〕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十一五”期间将择优重点建设300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建设点分“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两种类型分别遴选。现就“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目标

适应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推进高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1. 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2. 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减少陈旧内容。有较高外语要求的,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

3. 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4. 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建立学生到工厂、企业、农村、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5. 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

二、遴选

1. 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也可为二级本科专业类。已遴选为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点不再作为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重复支持。

2.为体现对高校专业建设的分类指导,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按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和地方高等学校分配名额,分开操作,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安排850个(其中50个用于与工程院共建),地方高校安排1650个。

①中央部委所属高校

综合各高校现有学科建设、专业布点数、学生数等情况,下达各高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总数以及年度规划名额(见附件1)。由各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并按照规划名额遴选出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特色的专业点向教育部推荐。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推荐应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特点以及行业背景,在全国相同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②地方高校

综合各地方高校数、专业布点数、学生数等情况,下达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总数以及年度规划名额(见附件2)。教育部委托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划名额组织推荐。

地方高校的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推荐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适应地方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需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促进高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3.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数量原则控制在我部下达的规划数额内。特殊情况可增加名额,并同时上报审批,建设经费自筹(增加名额的,需在《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标明“经费自筹”)。

4.有关单位的推荐工作可一次完成,也可分年度进行,推荐结果须按照年度规划名额分年度报教育部,由教育部、财政部分年度统一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下旬完成“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第一次评审工作,并以适当方式通报评审结果。其中通过评审的专业点,各中央部委高校和地方高校可暂不推荐为2007年度的建设点。

三、检查与验收

1.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期限为2--4年,须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接受检查与验收。

2.检查验收以《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3)上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高校要高度重视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结合本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完成推荐工作。

2.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按照年度规划名额,将2007年度的“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情况以公文形式报我部高等教育司,同时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三份、《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3.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北1巷1号,西单饭店东区619房间(位于教育部东门对面)。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邮编:100816。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tszy1@hie.edu.cn。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联系人:沙玉梅、 赵锋,联系电话010-66097229,010-66011537。

4.2007年度“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我部联系人及电话:高等教育司综合处,010-66096867或66097829,孙立海、李智。

附件:1.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名额表(略)

2.各地方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名额表

3.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4.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2

各地方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名额表

省市区

总数

年度规划名额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河 南

81

16

20

20

25

附件3

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申 报 书

学校名称 (盖章)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填报日期

学校归属部委院校□ 地方院校□

教育部制

二○○七年七月

填写说明

1.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3.学校类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申报书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

一、简表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专业代码

学位授予门类

本专业设置时间

本专业累计毕业生数

首届毕业生时间

本专业现有在校生数

学校近3年累计向本专业投入的建设经费(万元)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位

学 历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职 称

职 务

所在学校通讯地址

电 话

办公: 手机: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学校情况

所在省市

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盖章

银行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建设目标、思路、方案及成果预测

(可另附页)

三、基础与改革

3.1 教学基础(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评价等内容)

(可另附页)

3.2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学习效果评价方式等方面内容)

(可另附页)

四、建设保障

4.1学校的支持保障措施

(可另附页)

4.2经费预算表

支出科目

(含配套经费)

金额

(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五、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盖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六、学校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 学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七、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学校

专业

名称

专业

代码

所在省、市

开户

单位

开户

银行

账号

备注

上一条: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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