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议制度
学院团总支例会包括:团委干部例会、支部书记例会、部门例会、支部例会。
一、院团总支干部工作例会:
1、每两周召开一次,暂定在单周周日晚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秘书处作好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和签到本。如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2、主要内容总结上两周的工作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并给予纠正,布置下两周的重点工作。
3、学院团总支干部工作例会必准时参加,若有事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书记(或副书记)签名同意方有效。
4、凡迟到者必须作自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
5、三次无故缺席者,自动退出团学干部队伍。
6、会议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
二、支部书记工作例会:
1、学院团总支定期(每月一次)召开支书工作例会,暂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晚。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秘书处作好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和签到本。如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2、会议内容为:听取部分支部工作汇报,传达上级团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情,布置基层团组织工作。
3、支部书记干部工作例会必准时参加,若有事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团委主要干部同意方有效。
4、凡迟到者必须作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
5、三次无故缺席者,自动退出团学干部队伍。
6、会议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
三、部门工作例会:
由各部部长召集,召开时间由部长按照工作内容而定,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四、支部例会
各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并在《共青团工作手册》中作详细记录。
第二节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一、院团委(包括各部门)及各团支部都必须制订长期(一年),中期(一学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相应做好工作总结。
二、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都要交院团委组织部备案,上交计划与总结时都要一式二份。
三、各部门(各支部)每组织一次较大型的活动前都必须写好详细的工作计划,活动完成后要进行效果分析,及时总结,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宝贵经验。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计划在活动开展前一星期上交,工作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做好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