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资金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广大教职工报销资金的及时到账。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做如下通知:
每月5-24日,各部门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票据报到计财处,由计财处汇总上报集团财务公司审批,次月审批资金到位后,对上月5-24日报送的票据进行付款,未及时上报的,因没有资金计划,当月不再安排资金报销。
感谢各部门的配合。
计财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