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文章来源:计财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资金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广大教职工报销资金的及时到账。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做如下通知:

每月5-24日,各部门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票据报到计财处,由计财处汇总上报集团财务公司审批,次月审批资金到位后,对上月5-24日报送的票据进行付款,未及时上报的,因没有资金计划,当月不再安排资金报销。

感谢各部门的配合。

计财处

2019年9月18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尚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