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文章来源:计财处 浏览次数:

接集团税价科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旧版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发票已作废不再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不受此次换版影响可继续使用。

一、需要换版的发票种类有:

1、通用定额发票所有面额:壹佰元、五十元、贰拾元、拾元、伍元、贰元、壹元。

2、通用机打平推发票:20043、20065

3、通用机打卷式发票:30031、30042

4、客运发票:公交定额、出租车票、旅客机打运输票

5、其他发票:机动车、二手车、医疗门诊五联、医疗住院四联以上票种都是可以正常使用但需要跟换版本的。

二、如何判断手中的发票是新版还是旧版?

1、看票面上方发票监制章:监制章为河南国家税务局的发票为旧版,监制章为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的发票为新版。

2、看发票代码:代码中6、7为数字为2019的新版发票,可继续使用。其余均为旧版,需要携带旧版发票至办税服务厅更换新版后方可使用。

三、不需要换版的发票有哪些?

所有经税控系统发售的发票不受此次换版影响。如: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五联;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增值税卷式发票一联;增值税电子发票。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9年1月1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