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组委会关于印发< 第四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产合组〔2017〕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报送的科技成果须是河南省高校科研人员牵头的研究成果,且在前三届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省级试点项目中没有立项,也没有获得过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其他要求按“豫产合组〔20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请各单位及时组织科研人员于4月15日前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陆系统自行填报科技成果(“豫产合组〔2017〕1号”文件的附件3不再填报,填报流程说明请到http://www.rcloud.edu.cn/下载),并将系统生成的汇总表电子稿及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PDF版,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学校科技成果”。
三、各单位上报后,科研处将汇总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具体事项请参照科研处网站通知。
联系人:陶琳
联系电话:65999
科研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