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12月1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印发《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中平〔2016〕266号),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事宜作出部署安排,请按照集团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职工进行核对,并将符合条件职工名单填表上报学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孙静,电话:67057。

附件:集团文件《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中平〔2016〕266号)(点击下载)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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