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文章来源:计财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岁末将至,为了顺利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请院属各单位教职工抓紧时间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尽快到学院计财处履行报销手续,避免发票过期作废带来的不便。同时,按照集团考核的要求,请各单位欠款教职员工尽快到学院计财办理还款手续,逾期者将由工资中扣款。

为了认真落实报账员制度,按照学院《2016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办法》院发【2016】6号的规定,请院属各单位在11月28日之前纸质上报报账员名单、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计财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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