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集团2016年度青年科技奖及优秀论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文章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全国科技大会的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学术交流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科技发展和创新人才成长。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依据《集团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奖励办法》(中平[2013]45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青年科技奖和优秀论文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团年度青年科技奖申报

(一)申报条件

集团在册工程技术人员,无违纪行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生产、科研、经营、医疗、教育领域工作5年以上(含5年),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需符合下列评选标准条件之一,具体如下:

1.能独立解决现场技术难题,参与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两个以上(含两个);主持(主要参与)一般性技术改进项目三个以上(含三个)。

2.主要完成、参与矿(厂、处)安全、生产、技术、经营等中心工作的重大攻关项目,并获全国行业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含三等),获平顶山市或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以上(含两项)、取得专利两项以上(含两项)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独立主编并经国家正规出版技术论著一部(含一部);在各级各类CN刊号的杂志上刊载两篇专业学术论文以上(含两篇),或在国家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参与学术交流,并有创新见解;在内资专业刊物上刊载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含三篇)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从事医疗技术工作,成功实施了多项医疗方面的技术改进,诊治疑难病症有显著效果,在行业具有领先水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5.从事教育工作者,在本领域有独到的成功教学方法,并且成效显著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材料

(1)集团2016年度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待审验后原件退回);

(3)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并复印件各一份连同论文刊载的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各一份;

(4).用A4纸装订成册交给本单位统一申报并填写《2016年度申报青年科技奖汇总表》及电子版,并登录网址:http://210.76.0.124:6789/stpms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团年度优秀论文申报

集团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2015年12月起至2016年11月末止符合以下条件的论文均可申报参评:

1.在新闻出版部门核准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行业学术会议上参加交流,且学术性、技术性特征明显,阐明了作者某种观点并与实际工作有联系的论文

3.申报时填写《2016年度优秀论文申报表》,并将论文发表的刊物及原件封面、目录、内容各用A4纸复印1份装订成册(待原件审核后,退回原件)交给本单位统一申报,并填写《2016年申报论文汇总表》及电子版。

3.奖项申报人为第一作者,限申报奖项2篇。并登录网址:http://210.76.0.124:6789/stpms进行网上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上述材料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从发文之日起截止到2017年1月23日,逾期不受理。

3.申报青年科技奖的个人每人交纳评审费100元;申报优秀论文的每篇交纳评审费30元,作为专家评审费用。

联系人:吉增权,联系电话:67609(小号)。

科研处

2016年11月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