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使用校园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文章来源:学院保卫处 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

自9月5日开学以来,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秩序治理,保卫处为全院教职工办理了机动车校园通行证,通过半个多月的试行,决定从9月21日起正式使用校园通行证,无通行证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校园。望广大教职工积极配合。(请把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着位置,方便门卫人员检查)

学院保卫处

2015年9月1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