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平顶山市科技进步奖参评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3文章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平顶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申报工作,根据市政府《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报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参评成果的申报采取由完成单位组织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按照管理渠道集中汇总报送本辖区、本系统科技成果的方式进行。

二、参评条件

1、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突出:通过自主创新解决了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了核心技术,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技术难度较大,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的先进水平。

2、成果的科技进步作用明显:符合我市应用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方向,在推动行业、企业科技进步中,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企业的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或者对我市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成果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属于软科学成果的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已进入决策之中,得到市级和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经两年以上(含两年)实施应用,产生了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近三年来,通过本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或推荐组织的技术鉴定的成果。

6、其它形式的成果,如专利、动植物新品种等,须经权威部门组织专家对其先进性和实际转化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后申报。专利成果必须是以整体技术或产品授权的发明专利。成果需在实际中得到转化应用两年以上,成效显著,前景广阔。

7、为切实保证项目的评选质量,突出一等奖项目在创新方面的显示度和公信力,今年的评选在创新支撑方面设置一等奖项目入围基本条件。最终入围一等奖的项目,在创新支撑方面至少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技术开发等类别的项目须依托该项目取得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软件著作权2件,或省级地方标准以上标准、规程1项,或国审、省审(且取得保护权)主要农业新品种1项,或省认定其它农业新品种2项,或发表SCI文章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文章3篇;医疗卫生类别的项目须依托该项目取得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1件,或正式批准的新药或新制剂1项,或发表中华系列核心期刊或SCI文章1篇,或发表核心期刊文章2篇。

8、成果主要完成人当年不能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报奖项目。

三、材料要求

1、经技术鉴定的成果,报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报奖成果创新支撑与效益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经完善后的鉴定材料(含所有创新支撑材料,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对)1套,合并装订。

2、其它形式的成果,报送相应的授权、审定证书等1份(只能报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以备核对)、《报奖成果创新支撑与效益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评价材料1套(包括比照《研究报告》格式和内容编写的研究说明、评价意见、《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3、每项成果另报送《成果简介》一式1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A4纸打印,内容不超过1页。主要内容包括成果的作用与意义,技术创新点,经济、社会效益,技术水平等,并注明完成单位。

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吉处长,联系电话:67609。

四、申报时间和报送地点

参评成果材料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5年4月2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