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平顶山市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各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16日前组织本总支、党支部人员签订“公职人员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签订后的承诺书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交至群众工作部(学院办公楼一楼群众工作部办公室)。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落实。
联系人:楚瑜,咨询电话:6256 66788
附件:《公职人员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点击下载)
群众工作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