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学院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基本信息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文章来源:院工会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集团工会的要求,现需学院荣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基本信息情况进行调查采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下统称劳模)。

二、采集内容

劳模基本情况。包括推荐单位,劳模的基本信息、就业情况、收入情况、社保情况、住房情况、身体状况、自付医疗费情况、主要事迹和所获荣誉情况,以及劳模配偶和子女有无失业、下岗、患病等困难情况,详见《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1)。

三、采集范围:学院在职人员、退休、调出职工,以及病故者均应上报。

四、上报时间

2014年11月5日前,请各单位将先进本人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打印件、和电子版一同上报学院工会。(联系人:范长春15993586096)

附件:《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

院工会

2014年11月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