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教职工金穗校园智能IC卡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8文章来源:物联网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智慧校园”项目建设总体要求,经学院领导批准,办理教职工金穗校园智能IC卡,需采集学院教职工相关信息,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求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并填写金穗校园智能IC卡教职工信息采集表,于5月13日之前交物联网研究中心,同时提供纸质文档,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按信息采集表顺序排列。

物联网研究中心办公室:教研楼一楼东

联系人:裴昊 电话:6375 61206(手机小号)

附:教职工金穗卡信息采集表格:(点击下载)

物联网研究中心

2013年5月7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裴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