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智慧校园”项目建设总体要求,经学院领导批准,办理教职工金穗校园智能IC卡,需采集学院教职工相关信息,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求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并填写金穗校园智能IC卡教职工信息采集表,于5月13日之前交物联网研究中心,同时提供纸质文档,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按信息采集表顺序排列。
物联网研究中心办公室:教研楼一楼东
联系人:裴昊 电话:6375 61206(手机小号)
附:教职工金穗卡信息采集表格:(点击下载)
物联网研究中心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