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按照学院2013年定员、定岗、定责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于2月22日下午五点前将本单位工作职责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原工资科办公室)。纸质文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档发送至:pzxyrlzyb@163.com。

平职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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