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生活困难党员进行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7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支部:

接集团公司组织部通知,现对我院生活困难党员进行统计。标准如下:

1、生活困难党员(家庭人均月收入360元以下)。

2、本人身患重病,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3、突发性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各支部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不缺、不漏报一人,并于2012年12月30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报表加盖支部公章上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2年12月27日

附表一

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

支部名称: (盖章)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入党时间

家庭基本情况

困难情况

填表人: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