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天)机关和后勤正常上班,教学各单位按原教学计划进行。

二、有关要求:

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加强值班,做好稳定和安全工作,副科级以上干部在节日期间保证通讯畅通。

三、通勤车调整:

3月31日(星期六)早上和中午各发两辆通勤车转大圈,4月1日(星期天)早上和下午5:00各发两辆通勤车转大圈,4月2日、3日、4日通勤车停发,4月4日晚8:40发一辆通勤车。

特此通知。

院 办 公 室

20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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