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平人社〔2011〕127号)和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专业

2011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级别分为初级和中级。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10年相同,共分工商管理、商业经济、铁路运输、人力资源、房地产、旅游经济、建筑经济7个专业。考生报名填写报名表时,必须明确所报专业。

凡从事专业与开考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二、报考的范围和条件

学院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级别

学 历

专业年限(毕业后)

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资格

高中

中专

满15年

助理经济师满四年

大专

满6年

本科

满4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满2年

硕士

满1年

博士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与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注明本人工作岗位和在本岗位工作年限,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本人学历证书上交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收集后集中到集团公司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个人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并交纳报名费、书费。

五、报名时间安排

2011年7月5日至7月8日为报名时间,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请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工作,过期不再补报。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

2011年版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用本年度考试。考试用书的征订本着考生自愿原则进行,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向集团公司组织部征订。

七、考试相关费用

费用标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考务费80元,数码照相信息卡工本费12元。

八、注意事项

(一)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如实审批报考人员的书面申请,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考试作弊的人员,除取消其当年考试成绩外,两年内不得报考。

(二)严格贯彻按照归属地报名的原则,不得跨地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不予承认、聘任。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