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影像资料归档管理,更好地保存和开发利用影像资料信息资源,按照《平职学院影像归档与管理办法》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影像资料分类整理并报办公室档案室归档。
一、归档范围
(一)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工作成果的照片。
(二)上级领导、专家、社会知名人物来学院检查、视察、指导工作的照片。
(三)本单位在职能活动中主办或者承办的各种会议的照片。
(四)学院本单位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形成的照片。
(五)记录本单位建设发展史的照片。
(六)各类学术科教活动照片:如外来专家讲座,全院(部门)学术讲座;派出参加学术活动、进修培训、参观学习;分批实习、进修结业留影、承办(主办)学术活动,各种技术、科教合作项目签约(挂牌)场景等。
(七)各类代表性业务活动照片:
(八)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二、归档时间
对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各部门按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整理,2011年5月1日前向办公室移交。
三、归档要求
(一)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其主要照片归档。主要照片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二)照片归档时,应一并提供照片说明。照片的说明要填写时间、人物、事由等要素,文字说明要简练准确,确切地反映照片的内容。
1、时间: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拍摄时间。照片的拍摄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2009年5月30日写成20090530
2、人物:照片影像上主要任务的姓名、职务。
3、事由:照片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
(三)数码照片归档时应统一转换为JPEG格式。
(四)用数码相机直接拍摄的数码照片,其像素应在300万以上。
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