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接地税直属局通知:2010年度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人员,自行到市地税直属局进行个税申报。申报时间截止于2011年3月31日。请相关系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市地税直属局自行申报(或与财劳处史达联系)。
平职学院财劳处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