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5文章来源:财劳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接地税直属局通知:2010年度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人员,自行到市地税直属局进行个税申报。申报时间截止于2011年3月31日。请相关系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市地税直属局自行申报(或与财劳处史达联系)。

平职学院财劳处

2011年3月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