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院有关单位及个人所属机动车集中审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文章来源: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学院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方便单位和个人所属机动车的审验,院办公室已于市交警大队达成一致,从今年开始,在我院设立机动车集中审验点。凡我院各单位及个人所属机动车,均可在我院机动车集中审验点审验。请单位或个人在3月7日前,将机动车行驶证正页复印件、副证上标注审验日期的那一页复印后,集中交到办公室车管组,以便集中录入系统微机。不明事宜,请向办公室车管组咨询。

联系人:张宝福 王增义李 超

联系电话:6262、6268(办公) 13503428999 13837539233

办公室

201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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