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人物简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30文章来源:院办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校志》编纂委员会安排,为庆祝建院10周年,《校史》编写组将编纂《人物篇》。现就征集人物简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物征集范围:入选人物的范围主要是对现职业学院和原矿大、技校、工贸期间,对学校的建设发展和社会声誉做出较大贡献、产生较大影响,曾经或目前在学校就学或工作的人物。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历任党政一把手(包括原矿大、技校、工贸)和现任副院级领导。

(2)在岗及离退休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者,或获得地市级及其以上综合荣誉者。

(3)著名校友,包括县处级以上干部、社会名流、著名企业家、著名公众人物等。

请各单位依据上述范围,提出入选《人物篇》的人物名单,整理提供入选人物的基本情况。

二、截止时间

1、在职教职员工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日

2、交word电子文档一份(含照片)。

联系电话:13837554480 邮箱:gjx@pzxy.edu.cn 632693843@qq.com

三、“人物简介”主要内容及格式

(一)第一段内容依次为: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尽量注全,最简须注到省、市、县)→政治面貌(须注明何党派)→技术职务(须注明何级别)

2、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位:须注明何年月、何校、何求学形式。

3、现任职务,一定要准确,勿需说明级别。

(二)第二段内容:

主要工作、任职经历: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担任职务等。

(三)第三段内容:

1、地市级以上荣誉,主要指综合荣誉,单项一般不记。按照级别从高到低排列。

2、论文论著、课题等置“荣誉”之下,亦可单列一段;论文只收录CN核心刊务公开发表者,科研成果只收录地市级以上获奖者。

(四)字体、标点:

1、字体:姓名用小四号宋体,加粗,后空一字,不加逗号,其他一律用5号宋体字。

2、标点符号:记述人物的经历或任职,年月之后,要加逗号;在同一单位、不同的时间学习、工作、任职不同,可用分号,转写到另一个单位时就要用句号作结,不可再用分号。

各单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平职学院《校志》编纂委员会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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