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请于8月31日前,将本支部推荐参评的今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好人好事报至宣教处,电子稿发至宣教处管理员信箱,或电子邮件发至pcy0375@qq.com。特此通知。
宣教处
20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