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0〕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和中平能化集团《关于2010年度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平职改〔2010〕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0年度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政策

河南省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已在“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发布,请各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照条件和要求,做好2010年度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各系列各级别报送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报送单位

高级

中、初级

文博、群文、图书、艺术

8月23日

10月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矿山工程

8月23日

10月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工程、教授级高工

8月30日

10月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高校

9月30日

10月20日

高级报送省高评会

中初级报送平职学院中评会

经济

9月2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档案

9月28日

10月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卫生

10月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会计

9月2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工艺美术

10月27日

10月8日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政工

10月8日(初级)

报送中平能化集团

三、《评审简表》下载及填写

1、下载。登录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

2、“省辖市(省直)”项选择“省直”;

主管单位代码:19034;

主管单位名称应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工作单位代码为:19034020;

工作单位名称为: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性质:高校系列为“公办专科”;其他系列为“公有企业”。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需要《评审表》三份、二份、一份。

2、申报高级职务需报《评审简表》一式35份,需答辩的45份(高会、教授级高工55份);中级报《评审简表》一式30份;初级报《评审简表》一式15份。《评审简表》需用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高、中、初级均需通过职称软件进行申报,软件导出的电子文档通过学院办公系统信箱发至组织人事处管理员收。

3、申报政工初级专业职务从集团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申报《一览表》,《一览表》、《申报表》分别上报一式15份、1份,不需电子版。

4、申报人员需提交经个人和学院人事处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两份。

5、申报正高级职务及破格人员另需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指定的鉴定论文(2篇)用A4纸复印一式5份。

6、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考绩档案》原件。

8、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提交外语免试审批材料。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各1份。另需提供论文、论著在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搜索页原件。

五、业务考试

经济、卫生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业务考试安排如下:

1、报名及考试时间

经济系列 报名时间:8月4日—8月16日

考试时间:9月19日

卫生系列 报名时间:8月4日—8月20日

考试时间:10月16日—10月17日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外语考试情况。

六、相关说明

1、任职年限计算。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5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资格,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聘任。中初级任职年限的计算依次类推。

2、学历认证报告的认证方法及论文、论著在互联网上的检索、验证方法详见“河南职称网”上发布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

3、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4、各单位需统计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出生时间、工作时间、现职称,通过时间,拟申报系列、拟申报职称,备注;Excel格式电子表格通过学院办公系统信箱发至组织人事处管理员收),同时,报送相同内容纸质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8月9日(下周一)下午五点前报组织人事处,过期不报名者,不予办理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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