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强化考核、奖惩,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各处室务必于2010年5月20日明确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兼职档案员,并将名单上报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管领导

兼职档案员

组织人事处*

宣传教育处*

监察处*

督导处*

工 会*

教科研处*

教务处*

成教学院*

学工部*

机电工程学院

资源开发系

化工系

计算机系

(软件学院)

自动化系

经济管理系

艺术系

文教部

思政部

外语系

(外事办)

技工学校*

信息中心*

团 委*

招生处*

就业处*

总务处*

财劳处*

保卫处*

图书馆

退管办*

物业公司

校产公司

饮食公司

注:“*”号为一级档案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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