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和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8文章来源: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及节后调整作息时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5月2日为公休日,将5月1日公休日调至5月3日,5月4日(星期二)上班。

二、在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一方面要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好工作与休息;一方面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领导值班,努力做好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按规定例行请假手续,手机常开。

三、自5月1日起,学院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3:00-5:30;下午通勤发车时间相应推迟半小时。其它上下班(课)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院 办 公 室

20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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