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创建办[2010]3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市创建指挥部将对全市各单位春季双创达标进行统一检查评比,好的通报表扬,差的暴光批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与本单位相关的各项工作。
关于在城区集中组织开展春季单位、庭院绿化及创卫达标活动的通知
平创建[2010]31
各区党委、人民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我市创建工作实际,经市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利用春季绿化、灭鼠的大好时机,在城区集中组织开展春季单位、庭院绿化、创卫达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活动时间
2010年3月2日——2010年3月31日
二、集中活动范围
全市城区各类单位、庭院
三、集中活动内容
(一)利用春季植树大好季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及单位、家属院绿化美化活动,消灭黄土裸露、缺株断垄;
(二)搞好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三)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标准配齐密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完善污水排放设施,硬化、美化路面及院落等;
(四)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确保整洁卫生、秩序良好;
(五)加强绿化及创卫管理工作,搞好物业进社区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环卫清扫保洁标准,切实做到垃圾日清工作,根治卫生死角,抓好“五小“行业管理。
(六)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和提高干部职工及广大居民的卫生意识及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习惯的养成。
四、有关要求
根据分区创建实施意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各创卫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责任单位要继续增加投入,落实经费,硬化路面,对绿地、游园查缺补漏,全面提档升级,同时完善环卫设施,增设密闭式垃圾容器,提高硬件建设水平。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创建责任单位在辖区政府的指导下,实行双重管理,负责抓好自身及所属单位、家属院的创建工作,并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抓好无主管庭院的创卫工作。按照《平顶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社区和单位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平创建[2008]55号)的通知要求,明确创卫任务和标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4月初,市创建指挥部牵头,各区配合,对各创建责任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统一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创建工作月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奖惩。
附件:
1、家属院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2、单位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3、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4、平顶山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家属院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卫生组织制度 15分
1、卫生组织、制度健全。
2、有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且能认真履行职责。
3※、有清扫保洁人员或实施物业化管理。
二、环境卫生55分
1※、垃圾道封堵。
2、无露天垃圾池,配备密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
3、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院内绿化、美化好,无黄土裸露,管理规范。
4、院内无积存污、雨水,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拉。
5※、无旱厕。
6、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7、居民区“五小行业”达标,无占道、店外、流动经营。
8、居户物品摆放整齐,个人卫生良好,无不良卫生行为,楼道、楼顶干净整洁。
三、病媒生物防制 15分
1※、有防鼠、防蚊、防蝇设施,居民区外环境按规定修建毒饵洞。
2、四害密度达标,无四害孳生地。
四、健康教育 15分
※健康教育专栏美观大方,不小于3㎡,内容更新及时。
(备注:带※者,有一项不合格,即按0分计,视为不达标,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附件2:
单位卫生检查评比标准
一、卫生组织、制度 10分
1、组织健全;
2、卫生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完善;
3、创卫资料齐全。
二、室内卫生 20分
1、门窗、墙壁、天花板、楼梯、走廊有积尘、蛛网者,每处扣1分;
2、地面有垃圾、纸屑、烟头、痰迹者,每处扣1分;
3、室内物品摆放零敌、墙壁乱刻乱画者,每处扣1分;
4、无痰盂、纸篓等卫生设施者,扣1分;
5、公用茶具用后不洗刷消毒者,扣1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无禁止吸烟标志者,扣1分;
三、环境卫生 20分
1、外环境规划不合理,美化绿化不足,有缺株断垄、黄土裸露大于1m2者,再扣1分;
2、地面有污水、垃圾、粪便、杂物、杂草者,每处扣1分,发现一处不卫生死角全扣;
3、路面未硬化,院内有乱挖、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乱摆杂物者,每处扣1分;
4、无垃圾、果皮箱,有垃圾箱不密闭者,扣1分。
四、病媒生物防制 20分
1、有鼠迹、鼠粪、鼠咬痕者,一处扣1分;见活鼠者,一只扣3分;
2、庭院无毒鼠洞者,扣5分。
五、公厕卫生 10分
1、便器有积粪、污垢者扣1分;
2、地面有污水、污物者扣1分;
3、墙壁有乱刻、乱画、乱贴扣1分;
4、厕所内乱堆乱放者扣1分;
5、无防蝇设施,扣1分;
6、发现旱厕时,此项不得分。
六、卫生宣传及车辆停放 20分
1、无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专栏者扣1分;
2、有专栏不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者扣1分;
3、车辆停放零乱扣3分。
附件3:
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一、查阅资料 10分
查文件资料,抽查街道办(乡镇)、社区(村)及辖区单位。有四害组织网络,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有监测资料、工作记录、防治方案、工作总结及购药凭证等。每缺一项或不健全扣1分。
二、四害孳生地检查 20分
查辖区内四害孳生地治理情况,发现一处旱厕、垃圾点不密闭、垃圾末及时清理、沟渠不治理、小型积水点等均扣2分,扣完为止。
三、四害防护设施检查 30分
在示范社区和单位的重点场所检查,发现一处防鼠设施(包括门、窗、下水道、通风口)不合格、防蚊蝇设施不合格的,均扣1分。在外环境末修建毒鼠洞的一处扣5分,室内末放置毒铒盒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四、四害密度检查 40分
在示范社区和单位内检查,发现一处鼠洞、鼠粪、鼠咬痕的各扣1分,发现一处鼠尸的扣2分,发现一只活鼠的扣3分;一般单位室内发现蚊蝇、蟑螂的每间扣2分,重点场所发现蚊蝇、蟑螂的每间扣3分,室外发现蚊蝇密度超标者,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附件4:
平顶山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步伐,创造优美环境,搞好“门前三包”工作,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单位、沿街门店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门前三包”的主要内容:
包清扫保洁。对门前“三包”责任区随时清扫,全天保洁。无垃圾、污水、瓜果皮核、纸屑、烟蒂;
包绿化美化。按照城市绿化的要求,养护门前的树木、花草或在责任地段内植树、栽花、种草;
包卫生秩序。自行车、摩托车存放划线定位,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堆乱放和乱贴乱挂现象。
第四条 “门前三包”的范围:
主次干道两侧的“门前三包”区,以单位墙角线到马路道牙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限为长度。背街小巷两侧“门前三包”区,以单位墙角线到路中心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限为长度。
第五条 沿街单位、门店应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一)执行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自觉接受“门前三包”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二)对责任地段随时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污水、污物、果皮、纸屑,保持建筑物、门面、橱窗、牌匾的整洁美观;
(三)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制止损坏市政、环卫和园林设施的行为;
(四)维护公共秩序,不在门店外摆点经营、作业,不乱停乱放车辆,乱堆乱放物品。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协调、指导。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落实,并切实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建设、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门前三包”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区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临街个体商户、居民住户,均应与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承担责任书规定的义务,具有监督保洁的权利。
第八条 “门前三包”责任书载明下列内容:
(一)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监督部门;
(三)“门前三包”范围、地段;
(四)“门前三包”应达到的标准;
(五)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九条 市场内的“门前三包”任务由市场中心及市场开办方负责落实,并与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
第四章 罚则
第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其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未依法处理的,县级以上爱卫会应督促该部门依法处理。
总务处
20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