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在整理佐证材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单位的意见,评建办对已下发的《平职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佐证材料目录》内容进一步精简、优化,请各单位根据修改后的佐证目录整理材料,并于3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交评建办。
修改后的目录将通过办公系统发至各单位管理员邮箱,请注意查收,如有疑问请联系评建办。
评建办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