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医疗保险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8文章来源:财劳处 浏览次数:

各系(部)、机关处室:

中平能化医疗保险联网上线系统已于12月1日开始运行,医疗保险卡已在全集团各单位陆续发放。为了做好我单位医疗卡的发放和使用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部务必于2009年12月28日—30日派专人领取,把卡领回后须本人签字、核对信息,有错误的于31日前返还医保科。

2、医保卡的使用方法,请参照《流程图》,不理解的问题可以咨询医保科。医保卡的原始密码为0000,修改密码可以到所属医疗机构或本单位医保科都可。

3、需要住院的职工,在医院开具住院证后,到所属系部开证明,再到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4、《流程图》和证明已发至各系部办公网。

医保科电话:内线;345 外线:3567306

财劳处医保科

2009年12月28日

1、门诊用药:参保职工持医疗卡到平煤所属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诊、开药、取药。

2、住院就诊:需要住院的参保职工,先到医院开出住院证,在职的到所属系部、科室(退休人员到退管办)开具证明,到医保科开介绍信后,持单位介绍信、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去医院办理住相关手续,入院治疗。

3、 门诊慢性病:参保职工持医疗卡、身份证、慢性病手册到平煤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 转诊就诊:根据病情需转诊的参保职工,先到总医院开具转院手续,并到医保科备案登记,经集团公司社保中心同意后,才能转外治疗。诊疗结束后,持患者本人医疗卡、身份证复印件、转诊备案单、病例复印件、发票、费用清单等,到医保科进行费用核算。

5、异地安置:属于异地就医的退休人员,如果住院,须在安置住院后,及时给医保科打电话备案;治疗结束后,持患者医保卡,把患者住院病例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单,交给医保科进行上报、待审、结算。

证 明(式样)

财务处医保科:

兹有我系(科、处)职工 ,因身体不适,需要住院治疗,到你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系(科、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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