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班级:
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2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722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09]779号)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对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和政策宣传的高度重视,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稳定,并为迎接省教育厅于12月份对全省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和学籍学历管理等工作的全面检查,现将我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切实做好2009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我院2009年新生入学电子注册工作经过紧张的数据整理、规范、核对、汇总和审核,于近日顺利结束。本次网上电子注册共计5122人,其中高职类4675人,中外合作办学226人,软件学院221人。
二、自2007年开始,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学籍电子注册就是:教育部将我校录取新生数据通过教育信息平台下发,我校学籍部门经教育部学生信息平台下载新生数据与我院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新生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报省教育厅予以注册,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将我校注册新生数据报教育部审核备案(注:信息注册后,学生在校期间所使用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未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必须与注册信息保持一致)。
三、我校2009级新生获得学籍查询方式:
1、新生于2009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可登陆我校网站核对本人录取信息,网址为:http://www.pzxy.edu.cn/check/。核对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2、学生将核对信息过程中发现的有误信息反馈至学生处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再反馈至省教育厅学生处。
3、学生查询学籍电子信息注册信息。11月1日后学生可登陆平职学院网(网址http://www.pzxy.edu.cn/check/)进行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具体查询时间由省教育厅学生处上报后另行通知。
在教育部﹑学校两级网站中无相关信息的学生即为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如查询后有问题者可与学生处学籍办公室联系,咨询老师:许晓繁,电话:15837582027。
四、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2007年起教育部下发《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着重说明高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才能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由国家规定。为使我院学生对《告知》内容有较详细的了解,现将《告知》内容以及与我校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相关内容格式注明如下:
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
一、高校学生指具有所在学校(含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学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
二、按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入学,经录取学校复查合格的学生取得学籍。
三、自2007年始,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注册规则是:教育部将全国录取新生数据分发至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对本校新生名单后予以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新生数据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四、普通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自指定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学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学籍注册情况。省、校两级网站中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五、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高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由国家规定,种类如下(只列我院学历证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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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
学生 性别 年 月 日生,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本校 专业 年制本(专或高职)科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校 名: 校(院)长:
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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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
学生 性别 , 年 月 日生,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本校 专业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校 名: 校(院)长:
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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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内容)
成人高等教育
毕业证书
学生 性别 , 年 月 日生,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本校 专业(脱产)(业余)(函授)学习,修完本(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校 名: 校(院)长:
批准文号:
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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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入学时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注册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提供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未经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七年九月
请各系部及班主任在督促学生进行网上核队的同时,必须将《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中的条文向学生宣读,同时进行打印张贴,保证使每一个学生看到、了解相关条文内容.
另外:教育厅将在12月份组织专家到我校检查新生电子注册工作,并组织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尤其是新生对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学历政策知晓程度。请各系部重视学籍学历管理的政策宣传工作,保证使每位学生都能了解相关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我院的新生电子注册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得以顺利通过.
学 生 处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