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大学生征集工作的公告精神,学院凡自愿报名入伍的适龄青年,于十月底前到学院武装部报名。
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告
学院武装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公 告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切实做好今冬大学生征集工作,特公告如下:
征集对象范围
征集的大学生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在校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包括在内。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可放宽到24岁。毕业班学生年龄可参照相应毕业生年龄执行。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
征集程序
(一)报名登记。大学生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10月15日前,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督导大学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对没有纳入预征对象、积极要求应征入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做好相应手续补办工作;手续来不及办理的,可直接报名登记;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的,可逐级汇总上报省征办。往届毕业生直接到常驻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毕业班学生和在校大学生直接到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报名时,兵役机关认真核对《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编号和鉴定意见,并将登记表留存,建立预征对象档案。
(二)体格检查。征兵体检前5日,兵役机关通知大学生预征对象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大学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在体检完成之前仍可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进站体检。10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武部组织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对预征对象进行联审,确定进站体检人员。
(三)政治审查。公安、教育部门和所在高校,对大学生预征对象的学历文凭、户籍情况和入学前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进行审查,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未批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由县级兵役机关存档备查。
(四)审批定兵。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多时,本级范围内无法满足时,由上一级兵役机关统一调整。
(五)落实优惠政策。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并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将该申请表连同入伍通知书寄回就读院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具备去的毕业文凭资格的,参照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实施补偿代偿。
(六)安置征发放。农业户口大学毕业生按照非农业户口征集,不列入非农征集比例,征兵结束后据实统计,单独发放优待安置证,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同等待遇。非农业户口大学毕业生在当地非农业青年征集指标中解决。在校大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