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十一”假期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现将有关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的领导,安排部署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对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严密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 增强师生安防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销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私拉乱接电源;不购买、使用伪劣电器;不使用热得快等违章用电器具;养成人离开宿舍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的好习惯。学工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学生放假回家及外出途中的安全教育;并对不回家的学生要做好登记,组织开展有益活动,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三、坚持开展安全自查 严防各类案事件发生
各单位在“十一”假期期间,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任务,坚守值班岗位,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院级值班领导负责检查学院各单位值班人员到位情况,学院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向院值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便于学院领导及时掌握学院的安全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供水、供电、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等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逐个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消除隐患,加固门窗,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印章、票据、现金、贵重仪器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保险柜现金存放制度,严禁超限额存放现金;严格财务值班制度,保证财务要害部位安全。
配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十一”假期间的交通安全。
四、严格校园安全管理 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十一”假期期间,保卫处全体人员“十一”假期不放假,坚持值班(上班),加强对各校区的治安防范和安全检查。严格门卫管理,门卫要坚守岗位,严格按章办事,严格控制非校内车辆的进入,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内巡逻,要特别提高警惕,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查询。治安巡逻队员要对校内重要部位加强巡查,重点加强夜间的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治安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无事故;监控中心要对重要部位场所实施全天侯跟踪监控,确保安全。
各单位 “十一 ”假期安全值班人员名单,于学院放假前报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监控室备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