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0文章来源:基础部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

按照平顶山市教育局文件(平教人[2009]4号)精神,为拓宽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受平顶山市教育局委托,将于2009年6月9日——6月11日开展我院在校生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辅导与考试报名工作,凡系我院将于2010年毕业学生(05级五年制大专、07级普通大专)均可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我院07级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05级五年制大专生可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履行报名手续者,将于2009年10月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3. 2009年12月以前,对取得《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者,进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测试合格者,发放《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书》。

4. 2010年6月,对取得《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毕业生经认证后发放教师资格证。

5. 报名费用

教材费(按照生教师资格证管理办公室的要求,考前辅导须使用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的资料,包括教材、试题级等全套约160元,多退少补),考前辅导费380元、教育理论考务费40元。

考前辅导分两个阶段进行,共19天。

第一阶段(5天):本学期利用双休日或晚自习;

第二阶段(14天):下学期利用双休日或晚自习。

6.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b.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c.填写报名表一份;

7.学院学生报名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然后交本系部汇总后,统一报基础部团总支处。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6月11日。辅导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望学院各系部积极组织报名工作。

基础部

200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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