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级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及提前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8文章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系部:

今年是我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出现毕业生的第三年,共有贷款毕业生123人,贷款金额49万元,从2009年7月1日起,贷款学生要自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如何做好毕业生的提前还款和自付利息工作,保证贷款违约率降低到最低限度是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做好贷款毕业生的确认工作

认真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确认表,要求每个学生对表中的信息认真核对,准确填写,不能缺项,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该表6月底前交学生资助中心。

二、 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保证我院贷款学生违约率最低。经研究决定,在贷款毕业生中开展一次提前还款活动,还款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还款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由班主任担保,系部签字,上报学贷中心审批,但要预付三年利息(计:1000元)

三、 学生提前归还贷款和预付利息统一到学贷中心办理(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办理有关还款付息手续)

四、 各系部和班主任要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思想工作,讲明提前还款的好处,使贷款学生做到无债一身轻。

附:贷款毕业生名单

学生资助中心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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