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月资金预算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0文章来源:财劳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更有效地安排使用资金。根据平职学院[2009]10号文规定,请各单位于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学院财劳处(孙静),财劳处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内部银行,统一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无资金计划的,财务将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377

附:月资金预算表表格

学院财劳处

2009年2月18日

2009年 月份资金预算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全年经费指标

累计使用

本月预算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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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16

17

合 计

战线领导: 部门负责人: 制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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