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处室: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会计基础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平煤财务函【2008】14号文件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各单位在报销时必须使用集团公司新统一印制的原始凭证粘贴单、差旅费报销单和借(付)款审批单等财务单据。请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遵照执行,否则,财务将不予办理。新的报销单据请到财务处领取。
附:平煤集团财务处《关于统一相关封面、单据等格式的通知》(平煤财务函【2008】14号文)
平职学院财劳处
2008年12月31日
平煤财务函[2008]14号
关于统一相关封面、单据等格式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整体水平,现对集团公司各单位使用的报表封面、账薄封面、凭证封面和自制原始凭证等封面和单据的格式统一规定如下:
一、集团公司对报表封面、账薄封面、凭证封面、原始凭证粘贴单、差旅费报销单和借(付)款审批单制定了统一格式(包括尺寸、内容),由集团公司矿工报社印刷厂统一印制。各单位应从规定的时间起使用集团公司制订的统一格式,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格式的封面和单据。
二、考虑到部分单位印制的原始凭证粘贴单等单据存在库存的实际情况,为减少浪费,从现在起截止2008年年底为过渡期,在此期间既可以使用集团公司规定的统一单据,也可以使用本单位现有的单据。从2009年1月1日起集团公司各单位应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单据。
三、因各单位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种类较多且内容要求千差万别,集团公司无法对其所有的自制原始凭证都进行统一规范。为了减少原始凭证整理过程中折叠附件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使集团公司各单位装订的会计凭证更加整齐、美观,集团公司印刷厂为各单位制作了尺寸为宽29.70cm、高15.00cm的空白打印纸,供各单位在制作其他自制原始凭证时选用。
财 务 处
二00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