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各单位,机关各有关处室: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暂行)》(豫企政职〔2002〕2号,可从集团公司组织部人事处网站查阅)执行。
二、参评人员计算政工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申报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档案材料必须于2008年7月21日前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档案材料包括: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4份;
(二)《河南省企业政工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从集团公司组织部人事处网站下载)20份;
(三)关于政工年限、任现专业职务年限等情况的查档记录表1份;
(四)学历证书原件;
(五)公开发表作品的报刊原件1份;
(六)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或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原件;
(七)政工专业职务任期考核材料;
(八)已参加过2005-2006年度岗前培训的,须交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九)197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职级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197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须提供招工表、入伍表等能够证明参加工作时间的档案材料复印件1份,并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2份;
(十)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者,须提交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者,须提交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者,须提交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十一)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和破格申报高级工师专业职务人员须提供任现专业职务期间内能够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成果(论文1篇或论著1部);
(十二)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人员须出具学院组织人事处的申请报告一式2份。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八年七月七日